做爱可,做人亦可,做爱人不可

  林语堂先生有一篇散文,题目为《做文可,做人亦可,做文人不可》,于是我也和上这样一句作为标题。但这不是一篇关于床上问题的文章,甚至根本算不上是一篇文章,,或许仅仅是闲聊几句而已。
很多人是立志要投身音乐的,但在作出实际行动以前,应该确定诸如以下的一些问题。

(一)上床未必结婚

        这个小标题是否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呢?我认为足够了。想一想,大多数人是承认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”这句话的,至少是心里默默的承认。所以,你如果酷爱音乐,或许让它做你的“情人”更好,未必签写那一纸婚书。小心“婚后”将你现在的爱研磨成灰。很多所谓“第三者”后来“终成眷属”,结果是怎样的呢?

        还有一句俗话:“老婆还是别人的好”。在业余音乐爱好者的眼中,职业音乐人是无比幸福的,能与自己最爱的音乐天天耳鬓厮磨,那是何等的快活!因为此时对他来讲,音乐是“别人的老婆”。既然是“别人的老婆”,so与她搞搞“婚外恋”可能比“终成眷属”来的更好。

(二)信佛未必出家

        信佛和出家是两码事,出家是信佛的各种方式其中的一种,而并非信佛精诚所至的必然结果。出家,实际上是将自己作为“神职人员”,这就意味着不仅仅自己要修炼境界,更多的是要在神与人之间充当传递者的角色,要充当佛陀的使者。信佛的精髓在于“修我”,而出家则是在此基础上再加上“舍我”,这个“舍我”所舍去的,远非平常百姓所能理解和接受的。某种意义上,这与现实社会中选择去做教师很相像。

        以此来类比职业音乐人,将音乐看作是一部特殊的佛经,你可以终身研读它、迷恋它,但是如果你要选择“出家”去做职业音乐人的时候,最好事先想想清楚,是否能做到“舍我”去担负音乐使者的使命,而这个使命常常是异常沉重的,能做到不辱使命绝非易事。所以,当爱好变成使命,这将从本质上改变你对它的看法。

(回头看看(一)所讲的,结婚后的男人把和老婆上床称为“交公粮”,此乃‘爱好变成使命’、‘上床未必结婚’的又一例证)

        当然,这个类比并不准确,因为当今社会结构,音乐人是一种职业,而出家则不是。单就职业看来,能赚钱维生就好,大可不必如上所述上升到什么什么意识形态。就如同妓女大可不必将做爱看成是神圣爱情的范畴一样,做就做了,能赚钱,就别总想着立牌坊。

        不过,有一点一定要搞清楚,音乐商业化(也就是音乐人职业化)与做爱商业化一样,都是人类的肿瘤。

(三)嘴馋未必当厨师

        很多人只能看到音乐人的成果,为其成果而陶醉。但不知这些成果背后的辛苦的“劳作”而不是“创作”,所谓“台上一分钟,台下十年功”。而“劳作”过久的话,必然就会“劳损”,以至于嘴馋却不识美味。
所有学过乐器的人都还记得练琴的枯燥和辛苦吧,但这仅仅是在学习如何去劳作,而真正的劳作还没开始呢。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劳作。

        就拿前面发过的毛阿敏-《天之大》这首歌来说吧,我写这首歌,构思用了一个星期,下笔只用了20分钟,而从下笔开始,基本上往后的大半个月,直到大家听到最终成品,基本都是在做劳作而不是创作。比如:导出所有音乐的分轨,也就是不停地一遍一遍重复给电脑下指令;整理所有乐器的演奏乐谱,就好像是将你想说的话都写在纸上,然后交给别人朗读。等等等等吧……你也许会说,这些辛苦是值得的。当然,我当然觉得它值得,但我想说的不是是否值得,而是,当我回头自己再听这首歌的时候,原先的感动早已经不在了,已经享受不到它的“美味”了。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,在家做饭,忙里忙外,等做完了自己啥也不想吃了。

        嘴馋的人往往都喜欢研究烹饪,也经常做一手好菜与朋友分享。但一旦做了职业厨师,那就两码事了,他要先过“众口难调”这一关,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自己了。

        这就像是国外的很多个人音乐专辑,其中的音乐人都是业余的,他们就像是做一手好菜与朋友分享那样,不考虑市场销路,不考虑“众口难调”,只为满足自己而作,他们生活的很幸福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这一条值得再三考虑。

        好了,要说的话还有很多,但网络环境,写长了招人烦,先说这些吧,希望对准备投身音乐事业的后来者有用。

        最后一句话:喜欢做爱吗?去做职业的试试!

【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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